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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制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此文档一共8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第1条目的。为确保制程质量稳定,改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原料投入经加工至装配成品过程的质量管控。

第3条责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程质量的管理工作,配合生产部做好制造生产工作。

第4条 自检。

1.制程中每一位操作者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进行自检,有质量异常问题时应该及时解决,如遇特殊或重大异常时需及时报告,开立“异常处理单”,说明详细情况并上报部门主管和质量管理部门。

2.车间主管需督促所属员工实施自检,并随时抽查所属员工的制程质量,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5条 互检。

1.流水线生产作业实行下道工序接到上道工序的制品时,应检查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后再继续下道工序作业。若不符合,可拒绝接受在制品。

2.非流水线作业的,由车间主管对下属进行随时抽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两种方法同时使用。

第6条 专检。

1.质量管理部门专职检验员对制程进行检查。

2.对于批量较大、工艺简单、不容易出问题的工序进行抽检。

3.对于原料特殊、价格昂贵、工艺复杂、容易出问题的工序进行全检。

4.产成品在入库时需要进行专检并在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7条 首件检查。操作人员确依操作标准操作,且于小批量产品的第一件加工完成后或大批量产品的10%完成后,必需须经过有关人员实施首件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第8条 不合格品赔偿。不合格品检修后需再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工厂关于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赔偿规定如下。

1.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不得追究操作者的责任。

2.人为因素造成不合格品的,在自检中发现的,操作者承担超出不合格规定指标范围的30%~50%。

3.在互检中发现上道工序有不合格的,对上道工序操作人员给予加倍的赔偿处罚。

4.自检与互检均未发现质量问题却在专检中被检查出来的,同时追究自检与互检人员的责任。

5.产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时,对自检、互检和专检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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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制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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