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天然气价格
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一直在朝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化目标前进,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
日前,湖北省荆门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拟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举行荆门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根据居民用气的实际情况列出了3套气价调整方案,最高上浮0.61元/立方米。
此后,广东省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也发文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对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工业、商业、公建等)管道天然气价格由5.97元/立方米上调为6.31元/立方米。
上述各地调价目的,均是为了解决城燃天然气价格倒挂问题。自去年底河北省多地发生大面积停气、限气后,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天然气价格机制不畅问题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极大重视,解决这一问题被提上日程。
“天然气价格市场化一直是坚定的目标,能够上下游联动起来的市场,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但具体需要多久才能实现、阻力有多大,还需要讨论。”陈新松说,“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交叉补贴问题,现在是用非居民用户的盈利去弥补居民用户的亏损,这样,非居民用户的价格是很难有竞争力的。当前出现的大用户直供、点供,其实都在围绕着非居民用户的价格竞争在做文章,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其实就是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交叉补贴问题没有解决好。应该按照用户的服务成本、用气量大小这些客观的因素去确定用户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价格,而不应该人为地划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
“另外,天然气交易的市场还需要进一步繁荣、活跃,并且,真正的用户特别是大用户参与度不够。用气量在1000万方以上的大用户,应该参与到市场,自己去采购、洽谈更便宜的气源,现在,大用户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燃气公司给他供气。与此同时,各个交易中心还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比如,怎么样让市场主体真正在交易中心充分地竞价,通过市场机制发现价格。”陈新松补充说。
“天然气价格如何实现市场化?一下子全部放开肯定是不合适的,可以逐步放开。”陈守海对记者表示,“这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如果竞争性的市场没有形成,在供气主体太少的情况下,可能还是需要在监管下适当放开。”
工业用天然气收费标准
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南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价〔2018〕96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阳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3〕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元/立方米。
二、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用气价格不予调整,仍按原价格4.3元/立方米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3年3月25日起执行。你公司应及时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切实做好气量计量、用户解释工作,保证价格平稳执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江西上饶市
根据上饶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上饶中心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饶发改价管字[2023]7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2月01日起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75元/立方米调整为4.40元/立方米,上浮0.65元/立方米。我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文件,并从2023年2月01日起按照调价文件执行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文件要求,遵循“多退少补”原则,贵公司需对预付燃气费补缴差价。补缴气费金额=(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的充值气量)×差价(0.65元/立方),并从2023年3月21日开始按照4.40元/立方米的销售价格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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