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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检测的区别|检验和检测是一个意思吗

检验和检测到底有什么区别?

这是一个有点难解释的问题

解释之后也容易挨骂的问题,因为解释的不够清楚

检验和检测的定义

检测(Testing)

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引自GB/T 27 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检验(Inspection)

对产品、过程、服务或安装的审查,或对其设计的审查,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引自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检测报告的内容

CNAS-CL01:2018条款中要求检测报告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a)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b)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c)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d)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f)所用方法的识别;

g)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h)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i)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j)报告的发布日期;

k)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l)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清晰标识。

检验报告的内容

CNAS-CI01:2012中规定,任何检验报告应包括所有以下内容:

a)签发机构的标识;

b)唯一性标识和签发日期;

c)检验日期;

d)检验项目的标识;

e)获授权人员的签名或其他批准标记;

f)适用时的符合性声明;

g)检验结果。

实例分析检验和检测的区别

例1:建筑幕墙与门窗

当对幕墙(门窗)进行整体性评价时,需依靠专业判断,结合方案设计,并通过现场观察、试验数据、文件资料等进行综合性评价时,宜归为检验活动范畴。

建筑幕墙(门窗)仅对测试对象负责的现场检测宜归为检测活动范畴

例2: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

对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的设计合理性评价、施工质量监控、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实验室的使用性能、运行安全、结构状态的监控与评价;需依靠专业判断进行方案设计,并通过现场检验、试验数据判断、文件资料审查等进行综合性评价的,宜归为检验活动范畴。

仅对实验室所测某一参数结果负责,供工程质量综合判断、使用性能鉴定或评价参考的,宜归为检测活动范畴。

检验和检测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

▌专业定义和差别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定义:“检验工作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和试验或者估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GB/T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定义:“检查是审查产品设计和产品和流程或者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者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

GB/T27000-2006中4.2定义:“检测工作是依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的活动。”

通俗解释:检测工作是依照程序或者方法确定检测工作和检查或者认证对象(或者称样品)的一个或者多个可以区别特征的定性或者/和定量活动。

从定义可以以看出检验工作强调“符合性”,不光提供结果,还要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做出合格与否的拟定。

而检测工作是对给定对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可以知检测工作仅是一项技术活动,在没有明确要求时,仅需提供结果,不需要拟定合格与否。

简单字面理解,似乎检验工作包含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仅比检验工作少了一个符合性评价。

那么是否可以以理解给出符合性评价的检测工作工作就是检验工作呢?

显然不是,GB/T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2.1对“合格评定”的定义:与产品和流程和体系和人员或者企业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注1:合格评定的专业领域包含检测工作和检查和认证,以及对合格评定企业的认可以活动)。

由此可见,检测工作和检验工作(检查)属于合格评定范畴中不一样的两个独立专业领域,不光仅是字面上的细微差别。

综上所述,检验工作(也可以称“检查”)是对材料和产品和安装和工厂和流程和工作程序或者服务进行的符合性审查,审查流程中可以能涉及检测工作,也可以能不涉及检测工作;而检测工作是一项独立的技术活动,它可以能是为检验工作和认证等活动服务的,但它不等同或者等效于检验工作。

▌两者在工作上的差别

2015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5年7月29日,认监委印制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制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其中包含《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016年5月31日,认监委印制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制<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正式印制经修改后的《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从《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企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参考文件可以以看出,其适用范围是:检测工作和校准企业、检验工作企业、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

也就是从编写阶段已经将检验工作和检测工作予以区别,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两者是一回事。

2015年6月1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以委员会印制《关于采用“检验工作”替换“检查”一词的通知》(认可以委(秘)(2015)64号):

“为使合格评定工作更好与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及法律法规相衔接,更符合我国合格评定企业的使用例子,并与其他使用中文的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以企业协调一致,根据我国检验工作检测工作事业发展及认证认可以工作需求,经慎重研究并报国家认监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以委员会(CNAS)决定采用“检验工作”替换“检查”(inspection),其内涵和定义未发生变化;相应地,以ISO/1EC17020为基础认可以准则的“检查企业认可以”也变更为“检验工作企业认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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