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办理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医保卡办理流程(网上办理)
以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为例
01注册并登录
打开网站: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www.962222.net)→注册并登录→进入“社保卡-社保卡申领”
02实人认证
打开手机支付宝APP,点击“扫一扫”识别二维码→人脸验证→证件验证
03填写核实信息
申请服务银行→填写人员信息→填写地址→确认信息
注:监护人的关系与联系电话可修改,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确认监护人承诺单击下一步按钮:
办理时效
对于使用共享身份证照片的市民,一般情况下信息提交后30天内就能拿到你的新版社保卡啦。制卡进度可以在网上平台上查询。
三、《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按规定重新计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局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中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办医保卡的申请条件
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医保卡:
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
咨询电话:962218(24小时)
初次申请医保卡去什么部门?
社保局
电子社保卡可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授权的多个渠道上申领和使用。渠道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30个全国性渠道,以及300多个人社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渠道、100多个银行和社会渠道。
2021年起,个人申领第三代社保卡时,同步完成电子社保卡的申领。持卡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社保卡服务银行APP、发卡地人社APP(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等渠道,经本人授权后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个人可以在多个渠道申领,也可以仅在一个渠道申领;在某一渠道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上电子社保卡使用。
*** 提醒:如果获取失败,请联系客服退款。 客服QQ:87434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