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调和油》GB/T 40851-2021标准全文
食用调和油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40851-2021《食用调和油》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由TC270(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武汉轻工大学、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企业。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调和油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技术要求,以及可追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单品种食用植物油为原料调配制成的食用调和油。
原料要求
食用调和油所使用的单品种食用植物油应符合相应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
检测方法
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GB/T 5525《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色泽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 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执行。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GB/T 15688《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执行。
酸价检验:按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执行。
过氧化值检验:按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执行。
饱和脂肪酸含量和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第三法执行。
反式脂肪酸检验:按GB 5009.2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执行。
出厂检验要求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批次以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和同设备加工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按表1规定的指标检验。
判定规则
食用调和油的原料油经检验,不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中脂肪酸组成的规定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产品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1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小贴士
食用调和油
需要注意的地方
标签标识
可在标签上标识大于2%脂肪酸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储存
a.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应与有害、有毒物品一起存放,应避免有异常气味的物品。
b.如果产品有效期限依赖于某些特殊条件,应在标签上注明。
销售
食用调和油不应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饱和脂肪酸
a.饱和脂肪可促进食品中胆固醇的吸收。
b.饱和脂肪摄入过多有害健康。
c.过多摄入饱和脂肪可使胆固醇增高,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能量的10%。
反式脂肪酸
a.每天摄入反式脂肪酸不应超过2.2g,过多摄入有害健康。
b.反式脂肪酸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能量的1%,过多摄入有害健康。
c.过多摄入反式脂肪酸可使血液胆固醇增高,从而增加心血管疾病发生的风险。
上述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的要求来源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食用油国家标准GB大全
GB 1534花生油,
GB 1535大豆油,
GB 1536菜籽油,
GB 1537棉籽油,
GB 8233芝麻油,
GB 8234蓖麻籽油,
GB 8235亚麻籽油,
GB 10464葵花籽油,
GB 11765油茶籽油,
GB 19111玉米油,
GB 19112米糠油,
GB 15680棕榈油,
GB 21123营养强化维生素A食用油,
GB 22327核桃油,
GB 22465红花籽油,
GB 22478葡萄籽油,
GB 22479花椒籽油,
GB/T 2334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GB/T 35026茶叶籽油
GB/T 37748元宝枫籽油
SB/T 10292食用调和油
NY/T 230椰子油
LS/T 3242牡丹籽油
LS/T 3251小麦胚油
LS/T 3254紫苏籽油
LS/T 3261盐肤木果油
LS/T 3262食用橡胶籽油
LS/T 3263盐地碱蓬籽油
LS/T 3264美藤果油
LS/T 3265文冠果油
GB 17756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B 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 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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