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档一共4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01、通用条款
一、工程实际情况与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设计的符合度。
二、方案交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实施情况验收、各级安全旁站、验收。
三、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的三级入场教育情况。
02、基坑工程
一、基坑工程通用条款
1、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设计(非专业设计院设计、无正式基坑支护蓝图),基坑支护安全设计计算书。
2、基坑开挖范围内降、排水控制措施。
3、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JGJ120-2012
8.1.5)
4、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5、基坑监测项目、频次、数据。(JGJ120-20128.2)。
6、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
7、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二、放坡开挖工程
1、基坑开挖存在坑中坑时,位于支护根部附近的坑中坑开挖方式。
2、放坡坡度控制,分层、分段、对称、均衡、适时的开挖原则。
三、土钉墙(复合土钉墙)支护工程
1、所有进场原材的现场质量验收,原材复试,试块的留置及相关现场检测试验(土钉、锚杆抗拔试验)。
2、采用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时,锚杆拉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土钉墙墙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3、土坡表面喷射混凝土面层构造满足设计要求。(钢筋网规格、加强钢筋规格、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
4、存在锚杆施工时,应先调查探明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
四、内支撑工程
1、挡土构件(排桩、地下连续墙)相关现场检测试验,满足设计要求。
2、内支撑结构各构件规格型号、弓虽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必须遵循先支撑后开挖、先换撑再拆撑的原则。
4、内支撑的施工偏差,支撑标高的允许偏差为30mm;水平位置允许偏差为30mm;临时立柱平面位置允许偏差50mm,垂直度允许偏差1/150。
0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支撑体系各构配件产品合格证,钢管扣件有进场复试记录,钢管壁 厚不得低于2.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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